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353号提案的复函
郭冠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第35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优化课后延时服务
区教委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求各学校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做到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有效保障。截至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建立了教学基本规程,作业总量时长有效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占比由“双减”前的46%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课后服务“5+2”全覆盖。同时区教委指导各学校立足校内资源,适当引入优质校外资源,充分调动家校共育机制,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课后服务队伍,鼓励学校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鼓励学校与总工会、图书馆、博物馆、
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单位开展合作;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鼓励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课后服务,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经区教委统一公开采购的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各学校以校本课程和兴趣社团为基础,不断丰富课后服务课程,形成以看护照管、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课后延时服务机制。开展艺术科普、劳动实践、拓展训练等主题活动20余项,包括创客、足球、篮球、舞蹈、合唱、国画、手工、厨艺等50余类,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确保学有所获。
二、切实做好资金保障
目前,已建立财政、学校和家庭合理分担服务成本的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和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选择每天1课时课后服务的学生按每月不超过55元标准收费,选择每天2课时课后服务的学生按每月不超过110元的标准收费,选择每天3课时课后服务的学生按每月不超过165元的标准收费,并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补贴力度等情况动态调整。据实结算,经费如有结余应在后续收费中予以扣减。要对脱贫户子女和低保家庭学生等困难群体实行免费,由区财政保障经费,每年投入的财政保障经费为300余万元。课后服务收费要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管理人员及外聘校外人员劳动报酬、添置用于课后服务的教学仪器设备耗材。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在每学期期末公开公示。
诚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常宝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钟显龙,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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