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复函
叶绍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老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67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的“空巢老人”生活困难、无人看守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解决农村地区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是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关键,事关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事关农村摆脱贫困奔小康,事关留守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与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等重要,甚至更为迫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项目,出台了加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相关文件,在八颗和石堰建设区域性老年养护院,把农村地区空巢老人关爱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有力提升了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一、加强设施建设,为农村地区困难老人养老提供场所阵地
一是加强镇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主要通过整合原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或提档升级,主要设有生活照料、文化活动、健康服务扥功能区,为周边老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和休闲娱乐养老服务。村级互助养老点主要依托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由村委会成员担任兼职助老员,提供助急和走访帮扶等养老服务,目前已全部建成投用。二是投入区级福彩公益金按照一院一案的方式全区公办养老进行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失能特困人员居住条件。在养老服务中心内划定专区建成100张床位的失能特困照护中心,并委托社会力量提供专业运营。三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发行地方债建设区域性老年养护院,其中兴隆老年养护院计划集中收住全区失能特困人员,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预计年底建成投用。
二、建立健全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留守老人走访帮扶
为统筹我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开展,根据市民政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关怀帮扶制度,用以指导建立健全我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我区通过召开农村留守老人关爱行动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了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建立和探访帮扶的相关工作,将农村留守老人关怀帮扶纳入定期督查范围,推进农村留守老人走访帮扶常态化开展。
三、开展走访帮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生产生活困难
一是建立动态信息台账。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老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统计,准确掌握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基本分布、主要特征、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信息,建立起了我区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库。坚持做到每季度末15日前更新信息台账,确保帮扶对象精准。二是切实开展走访帮扶。依托民政统筹指导,街镇牵头落实,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的农村留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督促指导街镇原则上每季度上门探访一次农村留守老人,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并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工作记录。走访帮扶采取定期走访和结合节日慰问等方式同步进行,通过走访帮扶,重点协调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等问题,对于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动态跟踪,及时帮扶。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为了提高帮扶成效,调动街镇和走访帮扶人员积极性,区政府出台《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明确对农村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开展走访帮扶慰问的每人每次给予5元的财政补贴,从经费上给予了保障。依托街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等阵地,发挥社会救助派人人员作用,探索时间银行制度,保障留守老人关怀帮扶场地及人员需求。
四、整合资源,促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力量配置。通过购买救助服务,为每个敬老院购买了1名工作人员,协助院长开展日常管理,提升了敬老院的管理服务质量。通过转移支付工资保障敬老院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水平。二是拓展农村家庭与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对符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每个镇打捆补助100万元。建成后将争取财政投入,对社会力量运营的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分别每个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和2万元的购买服务。三是加强五保家园和农村幸福院等已建成养老设施管理。目前全区建成的五保家园和农村幸福院在建设规模、设备配置、服务队伍和服务标准等方面基本能满足居家农村老年人的需求,让农村老年人能享受到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四是大力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社区、医疗、物业、养老机构合作,为居家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2023年安排了16万元的福彩资金用于购买敬老院养老服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老敬老氛围
一是加大养老服务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报道、政务公开等形式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信息,养老服务服务扶持政策等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广大市民对养老服务的知晓度。二是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围绕“长于文,寿于和”,积极打造独具特色的“寿孝文化”,开展“十大健康寿星”“十大孝星”评选,在中小学校园开展“孝园”文化教育活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通告》,强化新媒体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敬老爱老氛围。三是重点加强非法集资宣传。针对老人信息闭塞的现实问题,我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非法集资排查内容及时间节点,深入养老机构,通过核查账目票据、个别访谈和召开院民会议等排查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情况。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督查检查,将非法集资纳入养老机构安全检查之中。通过在养老机构张贴海报,悬挂标语等形式普及非法集资的形式和非法集资的危害。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党委书记巴顿审签。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和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祖靖;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023-4024407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