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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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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校毕业生在长寿区高质量就业的建议》(第286号提案)收悉。经与区住建委、住房公积金长寿区分中心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解决住房问题是保障高校毕业生在长寿区高质量就业并安心工作的必要条件。为了让高校毕业生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我区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等多样化形式予以住房保障,切实缓解毕业生住房压力,帮助更多青年实现安居乐业。

一、多元化予以住房保障,助力毕业生实现“住有所居”

长寿区全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需求,帮助毕业生缓解住房困难,让更多毕业生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人才公寓。依据《长寿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长住建委发〔2023〕86号)规定,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全职引进人才在长寿区内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目前,有位于长寿区建新中路381号的长寿经开区人才公寓“凤西苑”、位于新市镇的“新市华府”可供选择。高校毕业生在取得人才认定后,可以向区住建委住房保障科提出人才公寓申请,咨询电话023-40248576。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毕业生租房后顾之忧。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本区内无房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供应,对供应对象不设收入限制。我区已实际投用并面向社会进行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有三个,共计11048套房源,分别为“长寿区CCB建融家园-恒居公寓项目”“凤西苑”“新市华府人才公寓”,均配备基础生活家具家电,实现拎包入住。“长寿区CCB建融家园-恒居公寓”项目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大道251号6幢民生佳苑小区,“凤西苑”项目位于重庆市长寿区建新中路381号,“新市华府人才公寓”项目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

(三)低成本的公租房助力毕业生“幸福安居”。我区共分为八个公租房小区:寿城水岸公租房、在水一方公租房、定慧晓月、卫古路保障房、铭宇江南、江南公租房、晏家一期公租房和晏家育才西路保障房,共有公租房10858套,租金收费标准为5.2~7.5元/平方米·月。所有公租房小区均为简装,需申请人自行购置家具家电。如有需求,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未婚不用提供)到行政服务中心94号窗口申请即可。

二、优化使用公积金政策,助力毕业生实现“居有所安”

我区自2005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受益群体稳步扩大,大量非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近年来,持续优化使用政策,不断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支持力度,我区缴存人每月最高租房提取额为2250元,贷款个人单笔最高可达60万元,有效助力来长工作、生活、创业的人员实现“住有所居”。同时,为落实市人才强市行动计划,长寿区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细则》,持有“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的市级高层次人才,个人贷款额度最高放宽到现行政策个人最高额度的4倍,租房提取标准放宽至现行标准的2倍,着力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执行“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根据“四统一”的原则,按照《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的通知》(渝公积金发 〔2016〕6号)、《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21〕94号)及《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22〕96号)等政策规定,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本市或外地户籍职工);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还款到期最后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2倍;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参贷的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

当前,“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助力高校毕业生安居乐业、扎根创业、建功立业的关键要素,是一个地方最硬核的吸引力、最实在的善意。因此,您提出“长寿区出台激励高校毕业生到长寿就业政策,即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每人5万元补贴、住房公积金可以向管理中心缴纳1.5万元,享受3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对我们做好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多启发和帮助。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渝府办发〔2024〕35号)要求,积极协调区住建委、住房公积金长寿区分中心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青年安居保障工作,为高校毕业生购房“减压”,让青年与城市“双向奔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长就业创业,为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此复函已经叶俊英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36311

联 系 人: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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