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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12

陈影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设桃花新城义务献血点及加大义务献血宣传力度的建议》(第359号)收悉。区卫生健康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谋求改进措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采血点运行情况

目前我区采血点设在老城协信广场和区人民医院北观院区。老城协信广场采血点采用移动采血车固定周一、周三、周五上午进行街头采血,区人民医院北观院区采血点采用预约制在周二、周四进行预约采血。2023年区中心血库进行外出采血活动共167次,其中广场采血134次,下街镇企事业单位33次。采血次数比去年同期增加9次(2022年同期采血次数158次)。

二、前期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促进无偿献血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重庆市献血条例》,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促进无偿献血工作落实。2023年市、区召开无偿献血专题会议8次,研究部署无偿献血工作,明确2023年1—4月,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社会团体、高校等至少组织开展1次无偿献血活动,倡导参与人数不低于本系统、本单位总人数的8%。

(二)扩大宣传,推动“献血法”贯彻实施

利用“世界献血者日”“世界红十字日”区红十字会联合区中心血库走进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团体采血、应急救护演示等无偿献血宣传招募活动,通过LED屏、海报、宣传单页、长寿区融媒体公众号、医疗机构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展开形式多样的宣传。利用手机报、专栏、公益答题和健康知识科普等形式,制作无偿献血宣传海报15张,横幅6条,LED屏50块,公众号发文10余次。组织线下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上街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500份和宣传单页1000余份,线上群众浏览互动1000余人次。普及献血知识,消除人们对献血的恐惧心理和陈旧观念,激发了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无偿献血的热情。

(三)强化措施,保障我区应急用血需求

制定《关于印发长寿区临床血液应急保障预案(试行)的通知》,建立全区献血应急保障机制,保证突发事件大量用血需要,避免“血荒”,为突发事件提供较大数量的血源。《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镇加强统筹,倡导按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的2.5‰,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团体建立长效性的无偿献血应急预备队伍名单,建立一支应急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以应对在季节性因素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大型活动等不可预计因素造成的区域性临床用血短缺情况2023年长寿区团体献血1352人次(按献血人次计算),占比22.88%,比2022年同期增加3.23%。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委充分研究并采纳,按照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围绕政府领导、部门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这条主线,加强血液管理工作。

(一)党建引领宣传教育工作。我委将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重庆市献血条例》,利用’“3·5学雷锋”“5·8红十字日”“重庆市献血宣传周”“世界卫生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义务献血进机关、进校园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党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团组织生活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提高公众对开展无偿献血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通过表彰在无偿献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荣获全国无偿献血金银铜奖获奖者),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氛围,不断提高群众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和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

(二)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我委计划联系区委社会工作部、团委、妇联、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委等单位组建献血服务志愿者队伍。结合市级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指标,以街镇为单位下达无偿献血任务指标,组织无偿献血进高校、进厂矿、进社区,开展大学生、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人群集中献血,进一步提升团体献血比例。

(三)科学设置无偿献血屋。目前我区采取流动采血车采血的方式,仅在老城协信广场设置一个街头献血点。老城区献血点条件有限,献血者献血后不能得到良好的康复休息,献血体验感较差,随着城市发展,人口流动,亟需在新城区人口密集商圈新增固定献血点,降低献血者的时间成本,提升献血体验。为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的深入开展,根据《重庆市献血条例》、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无偿献血屋设置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渝卫发〔2018〕72号),要求科学规范设置无偿献血屋,为献血者提供便利、安全、卫生、舒适的献血环境,确保血液安全、充足和有效。据此,拟申请选址菩提街道(政府广场旁或景观大道内)及凤城街道(协信广场旁)新建固定献血屋各1个,每个献血屋建筑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经费预算约400万元,资金由我委会同区财政局积极协商予以保障。

(四)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我委将积极倡导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和《重庆市献血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给予献血者适当补贴,以鼓励适龄人员积极主动献血。尽早出台无偿献血者激励机制,推进“三免”政策落实,参考酉阳、沙坪坝等区县,会同交通局、文旅委等部门积极探索为献血者发放的交通费和营养补助,办理体检卡充值以及免费游览区内收费景区等激励事项并明确纳入经费开支予以规范化,以鼓励适龄人员积极主动献血,树立社会新风尚。

衷心感谢您的建议和对义务献血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望江路8号长寿区卫生健康委201室(邮编:401220)

联系人:冷莉

联系电话:023-4025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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