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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10

刘江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基金的建议》(第371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石,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妇女健康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国家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更好的保障危重症孕产妇安全分娩,出现危重症时得到及时救治,最大限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设立足够危重孕产妇救助基金至关重要。

一、当前现状

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和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高危因素及高危个案日益增加,给全区高危孕产妇管理和医疗救治带来挑战。一是孕产妇管理和医疗救治难度增大,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不断增加,高危孕产妇占比升高,孕期合并症、并发症风险不断增大,加上吸毒人员、流动人员以及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孕产妇,孕期未进行规范产检,无法掌握怀孕信息,这些情况无疑都增加了全区孕产妇管理和医疗救治的难度。二是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不足,区妇幼保健院建立贫困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助基金1万元,区民政局通过“重庆救助通”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救助、按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开展临时救助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危重孕产妇资金不足情况,但当前救助基金对于救治危重孕产妇所产生的巨额医疗费用而言,远不能满足需求,导致医疗机构不但承担医疗风险,而且承担救治费用,给危重孕产妇的转诊救治工作也带来了不少的阻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保障母婴安全。一是继续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黄、橙、红和紫色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严格执行“区级-镇(街)-村级”三级联动追踪随访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以及与各街镇政府共同协作,及时掌握吸毒、流动人口、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孕妇信息,落实特殊人群管理。

(二)加大基金救助力度,完善管理办法。根据近3年全区贫困孕产妇数量、危重孕产妇救治所需费用,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共同商议,进一步完善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调整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方式。拟通过财政补助、社会组织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贫困危重孕产妇医疗救治和缓解困难家庭医疗费用压力。

(三)加强孕前宣传教育,降低盲目妊娠风险。加强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动,在办理婚姻登记、生育证明等环节,对适龄青年广泛宣传孕前和孕产期保健的重要性,让群众主动接受服务。为青少年提供性保健、医疗救治、法律法规、救治途径等方面知识普及,提高青少年性安全行为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正确的性观念,禁止或消减婚前性行为,防止和减少意外妊娠、未婚人流等现象的发生,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衷心感谢您对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的关注、关心!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望江路8号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健康管理科(邮编:401220)

联系人:江姣

联系电话:1898399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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