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9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孔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第29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由陶颖局长任组长,甘立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分类办具体牵头办理,相关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是我局制定了《长寿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方案》,编制长寿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计划,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宣传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二是组织开展第二届长寿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活动,有序推进分类进万家、分类达人说、低碳齐参与、志愿百日行等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活动60余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小区、进学校、进商铺等“九进”活动,今年以来各社区(村)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150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4.5万余份,媒体报道54篇,其中市级媒体14篇。四是完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利用重庆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阵地优势,建立长寿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通过重庆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招募更多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形成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力的良好局面。五是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党群连心角、党群服务中心等工作阵地,以院坝会、居民代表会的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引领党员干部争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促进垃圾分类走深走实。
二、提高公众参与度
一是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0个,在小区营造浓厚分类氛围,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进行设施升级改造,具备遮雨、照明、洗手等便民功能,加快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桶边值守”工作,引导居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二是在城区建设5个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点,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前沿阵地。三是打造“源头减量”示范点,在学校、医院、机关食堂、酒店、餐饮等行业推动“源头减量”示范点建设,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按需点餐(取餐),推广打包服务,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四是建立垃圾分类流动红旗制度,对季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物业小区以及社区,在兑现考核激励的同时,颁发流动红旗,树立典型榜样,发挥先进示范引导作用。
三、公开透明垃圾处理流程
一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升级改造,我局在2023年在完成城区90余个小区858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升级改造,2024年已启动对小区车库、架空层500余个生活垃圾投放点的设施配套升级,并对已升级改造的居民小区开展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工作。二是推进生活垃圾精准投放,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组织人员队伍落实桶边值守和前端分拣工作,加强投放点桶边值守、日常巡查等工作,指导居民正确投放。三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每个投放点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完善分类投放标志,设置分类投放指引和责任公示牌,公示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和处理流程、管理责任人和清运单位、“五员”信息公示栏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四是强化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划定城区其他垃圾压缩站服务区域,严格落实其他垃圾压缩站进站车辆“一车一卡,一区域,一类垃圾”管理要求。五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我局正加强对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运的管理,对于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由重庆环卫集团统一收运,对于其他垃圾由物业企业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签订收运合同收运至指定的其他垃圾中转站。
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陶颖局长审签。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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