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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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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法金融活动监管力度,防范化解我区金融风险的建议》(131号)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金融工作关注和建议。您对“防范化解我区金融风险的建议”非常有意义,对非法金融活动监管有着重要的作用。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持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强化落实监测预警机制,通过日常摸排和群众举报线索,切实加强跟踪预警,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和行业主(监)管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实地排查,通过行政约谈、责令整改、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企业停止违法违规业务,同时摸清风险底数,对参与人逐一进行风险提示,防止参与人越陷越深。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各种节日和集中宣传日为载体,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常规宣传和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利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区各街镇、各打非成员单位开展打非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印制防非处非年画、宣传布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读本等资料发放到各街镇、相关部门,利用农村赶场、部门职工大会等方式全面宣传。同时加强线上宣传,利用长寿日报、人人长寿APP、长寿论坛、小区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发布涉嫌非法风险提示,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起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三、加强监管,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对辖区内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风险监测和研判,要求各地方金融机构每月报送财务指标数据。今年以来,辖区地方金融机构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案件、未发生严重影响行业形象事件。

截至目前我区无因风险处置滞后导致的金融刑事案,亦未发生重大非法金融活动案件(涉案金额5亿元以上或涉及群众5000人以上)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未发生到市、到京上访事件。

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重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细则》为契机,督促指导全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街镇履行职责,加强行业领域和辖区内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抓实风险源头治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发挥好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强化监管、高压严打、标本兼治、严防反弹,做实做细化解风险各项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区财政局局长黄勇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赵东松

联系电话:40275940

编:401220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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