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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2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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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广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22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旧城中心商圈改造和桃花新城建设以来,我区逐渐形成住房商品化、住宅高层化、建筑小区化的居住模式,新建住宅小区也逐渐引进物业管理企业。我区现有物业管理企业100余家,其中加入物业管理协会的有85家,设有物业服务行业党委1个、基层党组织17个,服务住宅小区166个,建筑面积达1574万㎡,涵盖了住宅、商业、办公、学校、医院、企业和道路及市政设施等类型

二、已开展相关工作

(一)积极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物业矛盾纠纷问题投诉机制和反馈机制,形成业主投诉渠道和矛盾纠纷事件处理多样化格局,业主可以书面投诉、电话投诉、来访投诉等多种方式。紧紧围绕业主反映最强烈的电梯维修、消防整改、公共收益、停车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矛盾化解调处工作,2020年至今累计化解物业矛盾纠纷418件次,其中涉信访物业矛盾纠纷364件次、当事人申请调解物业矛盾纠纷54件次,物业矛盾化解成功率达90%以上。

(二)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开展物业行业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切实推动为业主办实事,让广大业主更获得感,我委积极开展专项物业执法检查一是针对物业信息公开,我委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出动检查90余人次,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跟踪整改落实,曝光典型案例1起。二是针对整治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我委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共计20余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4家物业管理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三)推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

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通过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11个小区,其中菩提街道6个,凤城街道4个、长寿湖镇1个;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有8个小区,其中凤城街道5个,渡舟街道、晏家街道及长寿湖镇各1个。

(四)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短板

2019~2022年对金山街、金山支路、陈家坡等35个片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惠及771栋房屋、19930户居民,累计改造房屋建筑面积达226.44万平米,解决了老旧住宅区群众关心的房屋安全隐患、雨污管网堵塞、水电气表到户、小区环境美化、路不平、停车难等问题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326栋房屋、13071户居民、146.6万平方米,预计投资1.369亿元,正在进行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对物业行业的监督与执法检查力度,着力于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及分配、信息公示情况、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等,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考核制度,加大企业失信惩戒力度,将评定结果与评优评先、项目活动创建、招投标等结合使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日常检查情况、信访投诉、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应用。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企业信用情况

(二)补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短板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结合业主需求和实际情况,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外墙砖脱落、屋面漏水、消防管网腐坏、地下管网堵塞、化粪池堵塞等安全隐患和影响生活问题,补齐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改善环境,优化公共空间,确保公共安全,提升居住品质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且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街镇、社区应指导组织、管理单位、自治组织、业主代表制定整治方案,筹集整治资金实施整治,区财政可给予一定比例整治补助资金,提高业主消除居住安全隐患的积极性;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符合简易程序使用维修资金的,属地街镇负责组织核实并出具证明,推进整改实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三)开展大学习、大讲堂、大评比行动

一是利用长寿区物业管理协会平台举办大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各镇街物业管理人员、社区负责人、小区业委会成员以及小区物业负责人等业务知识培训交流会,分享先进物业管理经验、化解矛盾妙招、提升服务质量做法,以提高全区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二是举办大讲堂活动,组织召开全区物业工作大会,总结物业工作情况、表彰先进,让优秀的物业企业、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基层人员上台分享经验做法。三是开展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项目、物业从业人员大评比活动表彰先进企业及先进个人,激发企业干事创业动力,增强从业人员干事活力与激情。

(四)引导成立或组建自治组织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小区(街区)在社区党委领导成立党支部,有条件的楼栋成立党小组二是引导小区(街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在居民代表、支部成员、兼职网格员中选定人员组建居民自治小组,制定自治规则,代行业委会日常工作职责,需要主体资格履职时由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后代行职责。

(五)加强政策宣传

开展物业管理品质提升系列宣传活动,对好的做法开展深度报道,大力营造关心支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积极培育品牌企业和优秀示范项目,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让我区物业服务品质迈上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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