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袖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寿新旧城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8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城镇房屋存在明显的空间分布特征,老城区主要为上世纪90年代前修建的独立单体楼栋,大部分房屋建筑未能引进物业管理企业,新城区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后修建的封闭式商业小区,聘请有专业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小区管理。
老城区房屋建筑多为7层及以下的独栋砌体结构,建成使用较久,当时未安装电梯,建筑结构逐步老化,基础设施设备损坏严重,存在排污管道经常堵塞、消防设施基本损坏、外墙砖局部脱落等安全隐患和影响正常使用问题。
新城区封闭式商业小区聘请有物业企业参与日常管理,但我区现有8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160余个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收费在0.4元/平米~2.7元/平米,导致物业服务费用存在较大差异,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存在明显的不同。
二、已开展工作
(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2020年7月,区政府印发了《长寿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老旧住宅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对自2017年8月31日起,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的7层及以上住宅增设电梯采取阶梯式补助,7层每部电梯补助5万元,8层补助6万元,9层及以上补助7万元,较周边区县处于中上水平。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加装电梯183部,发放补助57部,补助金额合计356万元。加装的电梯极大地方便居民出行,完善了老旧住宅使用功能,也推动城市更新,使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二)推行自治管理模式
我区正在积极推广小区自治管理模式。目前以凤城街道嘉能盛世桃园为代表的自治管理模式运行较好,在骑鞍社区的支持与帮助下,嘉能盛世桃园小区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出楼长、会计、出纳、监督成员组成自治小组,并设立小区专用收支银行账户,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小区倡导美好家园你我共建、你我共享,每年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大家共同出谋划策为小区自治管理添砖加瓦。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启动后,组织各街镇对本辖区内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摸底工作,根据调查摸底统计,全区老旧住宅总量1200余栋,建筑面积400余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万余户,计划2025年前基本完成符合改造范围和条件的老旧小区(含单体楼栋)改造,预计总投资10.5亿元。
2019~2022年对金山街、金山支路、陈家坡等35个片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惠及771栋房屋、19930户居民,累计改造房屋建筑面积达226.44万平米,解决了老旧住宅区群众关心的房屋安全隐患、雨污管网堵塞、水电气表到户、小区环境美化、道路不平、停车难等问题。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326栋房屋、13071户居民、146.6万平方米,预计投资1.369亿元,正在进行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四)物业行业执法检查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相关利益,我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委〔2021〕84号),要求物业企业在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报修服务规范和完成时限承诺等。开展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出动检查和执法人员16人/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探索老城区单体楼栋划片封闭管理方法
针对比较集中的单体楼栋区域,结合地形地势特点,以现有的市政道路为边界,逐步开展“红色物业”建设,探索划片管理模式。以划定的片区作为单个项目,可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片区管理或推行片区内居民自治管理,逐步增设进出门禁、停车位、健身设施设备、视频监控、绿化植被等,把物业管理、社区综合治理和网格化管理有机融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居住环境和品质。
(二)积极调解矛盾纠纷,优化加装电梯工作流程
全区老旧单体居民楼栋加装电梯总量仅200余部,加装率低于10%,还需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召开社区座谈会,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发挥好政策宣传员、工作引导员、矛盾调解员的作用,力求取得各方理解与支持,共同助推加装电梯工作落实见效,还应优化加装电梯申报及审批流程,缩短加装电梯工作周期,严格把控加装电梯的质量,确保加装电梯买的放心、用的舒心。
(三)完善老旧住宅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逐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外墙砖脱落、消防管网腐坏、地下管网堵塞、化粪池堵塞、屋面漏水、停车难等安全隐患和影响正常生活的问题,补齐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居住生活环境,优化公共空间,确保公共安全,提升居住品质。
(四)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
增加物业收费的透明度,逐步建立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对物业企业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只收费不作为”的行为,构建“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体系。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将评定结果作为物业项目评优、招投标等参考依据,加大对物业企业失信惩戒力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日常检查情况、信访投诉、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应用,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企业信用情况。
此复函已经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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