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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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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我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有关建议”(第13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方面,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自2019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至今,城市品质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差、地面坑洼、墙面破损、线路凌乱等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品质得到了显著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惠及了大量家庭和居民。

一、关于老旧小区存在不适老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我委在改造前要求开投集团、凤城街道进行民意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向居民发放意愿调查表,征求改造意见,然后组织开投集团、凤城街道、社区及设计单位工作人员实地踏勘,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将适老化设施纳入到方案设计中。截至目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完成了无障碍通道、盲道、楼梯间照明等适老化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增加了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等文娱设施,方便老年人休闲活动。有条件的楼栋,群众有意向、有需要安装电梯的,鼓励群众自发组织,选择有责任心的带头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电梯安装,便于老年人出行。

二、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缺乏物业管理的措施

老旧小区属于单体楼栋,未成合围小区,引进专业物业公司具有一定难度,我委正积极探索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指导、街镇实施、社区落实”原则,强化党建统领,构建社区党委领导下基层治理新格局,推进“街区制”、“网格化”治理。

我委近期已起草《重庆市长寿区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工作方案》,一是探索对连片单体楼栋、未封闭的老小区楼栋,街镇社区根据区域规模、物业品质、地理条件、配套设施设备等情况划定“街区”范围,实施街区化管理。二是建立自治组织,坚持党建统领,小区(街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成立党支部,有条件的楼栋成立党小组。引导小区(街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在居民代表、支部成员、兼职网格员中选定人员组建居民自治小组,制定自治规则,由自治小组代行业委会职责开展日常事务工作。

三、关于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了消防管网、补充了消防设施、添加了消防标识标线、规划了停车位,避免乱停乱放和堵塞消防通道。

二是积极探索“检查执法进小区”制度,引导呼吁消防部门将小区内消防、生命通道等纳入日常监管和检查执法范围,牵头处置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接下来我委将积极对接街道和消防支队,对消防设施损坏、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整治,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街道、社区结合物业企业,通过宣传栏、微信群、院坝会、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对群众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有条件的小区组织消防演练,增强群众的消防逃生技能。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城市更新的基本载体,我委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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