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复函
长卫函〔2023〕26号
梅红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为新冠肺炎隔离点工作人员购买新冠肺炎疫情责任险的建议”(第73号)已收悉。区卫生健康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谋求改进措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隔离点已于2022年12月10日整体解除,我区隔离点工作人员分为医务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均培训合格后上岗;隔离点工作属于高风险工作,每个隔离点配有楼栋长、医疗点长和院感专家;隔离点外围专家团队分别针对心理、医疗、院感、消杀、环保等方面工作每周巡查督导,隔离点外围专班工作组(人文关怀组、临床观察组、转运组、物质保障组、安保组等)全力保障隔离点工作有序安全地开展。在隔离点工作的非编医务工作人员给予100元/天的补助,隔离点后勤人员由开投集团统一管理。部分医疗单位已为职工购买了新冠相关的医疗保险,未给参加隔离点工作的人员购买相关保险是我们考虑不周,如以后有类似情况我委将综合考虑,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去除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减轻用人单位的压力。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望江路8号长寿区卫生健康委508室(邮编:401220)
联系人:吴萍
联系电话:4023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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