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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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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破解课后服务“新矛盾”的建议》(第222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破解课后服务“新矛盾”的建议对于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健全课后延时服务机制。根据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教发〔2019〕20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28号)明确规定课后服务时间开展时间不得晚于下午6:30。目前市级层面暂未将普通高中纳入课后延时服务政策实施范围,区教委已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对接市教委、市财政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将普通高中纳入课后延时服务政策和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时间的诉求,下一步将积极跟进市级相关政策导向,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

二是保障村校延时服务经费。我区课后延时服务已建立财政、学校和家庭合理分担服务成本的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和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证,针对农村脱贫户子女和低保家庭学生等困难群体实行免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所需经费,2022年已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经费261万元。区教委将积极协调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用“政府兜底”的手段,保障农村学校的学生享受课后延时服务,促进城乡教育均衡。

真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新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邓波,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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