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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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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孔超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桃源西三路与桃兴二路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286号)收悉。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92号相关规定,对于新建红绿灯的问题,公安机关仅有考察调研和提出建议以及在修建之后进行管理维护的职责,而具体修建则是其他部门的职权。

收到您关于在桃源西三路与桃兴二路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后,区局交巡警支队立即对该路口的交通情况开展调研,认为您的建议完全符合实际,此路口确有新建信号灯的必要。接着,区局马上向区政府报告。目前,区政府已经召开了有区建委、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并形成了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公安局、区开投集团配合,区财政局统筹资金进行修建的决定。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该路口的红绿灯就能建好运行。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涂庆同志审签。感谢您对全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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