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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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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长寿区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农村撂荒、弃耕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的建议》(第27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围绕提出的建议,我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在区政府指导下成立了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其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下属的农村经营管理站承担,主要职能是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仲裁活动,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是完善了基层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我区19个街镇均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纳入乡镇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并制定相关章程,明确成员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配备调解人员,建立调解工作岗位责任制。

以村为单位设立村级调解小组,明确了农村土地纠纷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综治专干负责组织调解,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

三是建立了三级土地流转管理体系。区级成立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各街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流转信息,指导和督促流转合同签订,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等。

以村为单位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人员由村组干部等组成。主要负责接受农户的委托管理农村土地,储备流转农村土地,受托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掌握受让方的经营情况,搜集、报送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等工作。

四是建立了全区土地流转台账管理制度。将土地流转面积在5亩以上,且有书面流转合同的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清理对象,开展分类清理工作,查清土地流转底数,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并建立每季度对土地流转台账进行更新的管理制度。

五是规范土地流转文本。为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减少合同纠纷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我委以文件长寿农发〔2022〕27号转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并认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广使用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陈颖,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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