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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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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地下停车库行人通行规范管理的建议”(第28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强化物业企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20204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委发〔202027号),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公示责任清单,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技术和安保人员、其他具体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呈现显著提升。

(二)突出物业项目重点领域和重点时节安全管理。物业安全管理突出消防、电梯、化粪池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排查整治消防通道、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加强电梯运行维修维护管理,严格化粪池清掏时限标准和标识警示等。重大节假日、极端天气、高温汛期等特殊时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当期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印发了安全文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计划安排落实各项应急演练,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突出特殊时节安全管理重点。

(三)开展日常安全抽查检查。根据我委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定期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进行两次不定期随机抽查检查,抽查物业项目不低于项目总量5%,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今年五一假期前,我委对24个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7个,现场督促整改25个,限期整改12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公共秩序安全是小区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公共秩序也是《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的主要事项之一,具体内容一般包含巡逻、门岗、车辆、人员出入管理等方面内容,因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执法权,主要履行发现、劝阻、上报职责。因为各企业管理模式、管理制度、服务区域不同,所以各个物业管理项目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也不相同,我委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地下车库、人车未分流小区、车库和小区出入口管理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企业自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深入细致开展物业管理项目安全隐患自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充分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建议,优化公共秩序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宣传栏、业主群、家园APP等途径加强安全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地劝阻影响安全的不文明行为。

(四)加强特殊时间节点管控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针对上学、放学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强保安力量,做好引导和秩序维护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车库出入口、小区出入口做到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此复函已经唐贤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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