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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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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楚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消除用电安全隐患的建议(第8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相关政策

2020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20218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2)。20211月,长寿区城市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长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城提组办发〔20212号)。各级文件对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资金等等进行了明确。

(一)主要改造内容。一是小区内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主要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绿化、照明、围墙、安防系统、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二是小区内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主要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停车库(场)、文化体育设施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公共活动场所等居住环境的改善。三是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改造。主要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屋面、墙面等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管线规整,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支持促进住户户内改造。四是与小区直接相关相邻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主要包括与小区直接相关相邻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涉及以上设施改造,应与小区内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一并实施。五是统筹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坚持以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逐步构建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为统领,涵盖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改造资金落实主要渠道。一是申报上级资金。主要根据改造项目内容属性申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二是当地财政配套资金。我区主要是政府平台公司通过公共资产、改造项目预期收益等融资方式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三是发动居民自筹资金。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建立居民合理分担机制,发动居民采取据实分摊、让渡公共收益、使用(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自筹资金,鼓励居民通过个人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自愿形式,支持改造提升工作。四是落实管线单位出资。按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加强与供电、通信、广电等管线单位对接协调,通过将管线改造纳入计划与改造提升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同步实施改造,改造费用按照“上级资金争取+管线单位自筹”来解决。

二、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一)已完成改造情况。2019年、2020年,我区对望江路、三峡路、凤岭路、骑鞍4个社区的林庄、火神街、凤中路、凤园路、金山街、金山支路、陈家坡、青龙岭、骑鞍街9个片区进行了改造,惠及7853户、261栋、80.62万平米,完成投资1.13亿元,电力公司同步对9个区域的电力管线和设施老化进行了自费改造和管线规整,投资约190万元。

(二)正在实施改造情况。2021年,我区启动了汪家湾、旧货市场、长寿路临江片区、黄桷路、创业街5个片区改造,目前正在施工中,涉及区域的管线下地、电力设施老化等改造已由电力公司进行专项设计,计划投资2000余万元,待资金落实后推进实施改造。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完成。2022年,我区启动了凤城街道17个片区的改造工作,剩余40个片区计划在2025年前基本完成改造,电力公司将根据同步设计、同步改造要求对改造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老化、用电安全隐患、部分区域电缆下地等推进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城市更新的基本载体,我委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着力解决老旧住宅区居民安全隐患大、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不足、配套不完善等急难愁盼的问题。

(二)指导街道社区维护好改造成果。以党建引领为统揽,指导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统筹单体楼栋、老旧住宅片区的安全管理、物业维护管理,按照发改、公安、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关于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逐步完成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改,并维护好整改成果。

(三)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引导。公安、消防、电力部门和街道社区将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养成安全用电习惯,加强老人、独居家庭用电隐患排查巡查,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此复函已经唐贤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623

联系人:李希平,联系电话:4066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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