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周成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建筑业相关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建议”(第7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建筑行业的关心,您的建议意见将对我们的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和鞭策作用。
一、建筑业风险防范化解
(一)保障民工工资
1.在长在建项目严格执行“一金三制”,同时要求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用工备案后进场施工。对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加强日常监督抽查,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
2.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一是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不考勤没工资”活动。二是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全区所有房屋市政在建项目均设立了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公示出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住建、人社联动及时处理投诉事件。
3.开展重要节点摸底排查工作。根据农民工讨要工资2个重要时段(8月底和春节前),在7-8月和11-12月我委对监管范围内的项目扎实开展了根治欠薪行动。
(二)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预防房地产领域风险
取消核减预售资金首付款监管比例的有关规定,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首付款监管全部按照预售总额的35%核定。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项目的风险研判,对存在资金风险的项目和已经出现资金问题的项目,将其预售资金(含首付款和按揭款)全额纳入监管,制定具体的监管方案、开设专用监管账户,确保监管资金封闭运行,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三)加大对本土施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区实际,长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寿府发〔2021〕8号),对本土施工企业资质升级、技术创新、装配式建筑、创造优质工程、制定行业标准均给与了资金补贴,同时鼓励区内外工业、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与区内建筑企业开展合作,推动地方就业。对地方就业有较大贡献的建设单位,参照工程项目结算金额给予建设单位一定的奖励。
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一)开展我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7号)及胡衡华市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落实到位”的批示要求,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区经信委牵头正在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排查,形成台账,对照台账逐一细化落实责任单位,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于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对有分歧欠款,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二是严格落实《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和要求企业垫资建设的情况发生;强化预算管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规范合同行为,合理约定交易条件。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信息披露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二)司法保障,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2022年1月13日最高法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产权司法保护、融资难融资贵、企业账款案件等问题,提供了一系列司法保护措施。
(三)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长寿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会〔2022〕17号)。加大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一是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其报价4%—6%的扣除。二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唐贤明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李乐,联系电话:4025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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