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复函
杨学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光污染防治的建议》(第25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污染作为一种新的城市环境污染类型,威胁人类健康,破坏生态环境。其中,《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提出了限制夜景照明的光污染要求,并明确了各项光污染控制设计限值,包括:居住建筑窗户外表面产生的垂直面照度最大允许值、夜景照明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的最大允许值、居住区和步行区夜景照明灯具眩光限值、广告和标识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针对广告与标识,要求除指示性、功能性标识外,行政办公楼(区)、居民楼(区)、医院病房楼(区)不宜设置广告照明。《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CJJ/T307-2019)规范和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明确光污染防控要求,并进行暗夜保护区、限制建设区、适度建设区及优先建设区等“四区划定”落实城市夜间的生态保护。对此,为促进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建设,我局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城区光污染防治工作。
(一)合理设置城区照明设施
一方面我局将传统使用的高强度、大功率的钠灯和白炽灯进行了LED绿色照明改造,由此实现了LED灯具普及率98%和节电比例64%,减少电能浪费和光污染。另一方面是优化路灯控制系统,通过引进高新技术,安装了路灯控制光控系统,该系统根据日落日出时间、天气情况,制定出一个光控和时控相结合的开关灯时间表,合理调节城区路灯开关灯时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及时开展专项整治
1.为推动城市立面空间更加干净清爽、整洁美观,根据市、区相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开展了城市建筑外立面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在内的10类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7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7台次,自行整改违规户外广告20处、户外招牌7处;集中拆除违规户外广告254处、户外招牌28处。
2.关于桃源小学、重百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显示屏、广告灯光亮刺眼的问题,经查,桃源小学显示屏是为学生上学、放学时给学生和家长做疫情防护等宣传使用,一般学生放学后就关闭。重百商场显示屏为世纪广场物业设置,主要是为商场、商户做活动宣传和免费为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发布,一般在21:30左右关闭,目前我局均协调两处产生光源当事人降低亮度。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光污染问题,我局一是通过协调产生光源当事人采取降低光源亮度、定时断电等方式,维护市容环境及秩序,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依据《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到期不接受处罚的当事人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保证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威严。
(三)开展城区立体绿化工作
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66号),2021年我局对长寿区坡地、堡坎、崖壁等立面“斑秃”进行专项整治,共绿化城市坡坎5处,共计438000平方米,有效提升“城市挂毯”面积,提高绿视率,发挥其生态效益及美学功能。
二、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城市照明设施
我局将及时维护城区路灯照明系统,同时对新建楼宇应设置夜景灯饰的方案进行审批,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目前,泽京·爱琴海,泽京·璟樾府,实地·常春藤等新建地产项目已配套建设夜景灯饰工程。
(二)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我局将依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查处不规范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的行为,同时继续加强对此违规行为的日常管理,强化与街道和社区的协调沟通,形成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行为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的监管体系和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我区光污染防治。
(三)加快立体绿化建设
我局将进一步落实《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鼓励立体绿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拓展绿化空间,美化城市景观,彰显山地特色。2022年我局将推进阳鹤隧道两端坡地建设,同时在绿化方案论证阶段鼓励各业主单位在崖壁、堡坎、挡墙、护坡、高架桥、轨道立柱、隧道口、屋顶等位置实施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及架空平台绿化等,尽量降低光污染的影响。同时继续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加强城市绿地景观规划设计,扩大绿地面积,实施绿化工程,改平面绿化为立体绿化,减少城市区域光污染。
衷心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帮助,此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刘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联 系 人:刘修佚
联系电话:023-40256279
邮政编码: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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