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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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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四好农村路”管护的建议》(第35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县道由区公路事务中心管养,乡道、村道由所属街镇管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3号)要求,自2021年起,市、区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市级补助资金根据市财政资金状况确定承担比例,2022年后市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不低于日常养护费用标准的50%,剩余部分由区县财政全额配套补足。因我区级财力有限,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未能足额配齐。

根据《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交发〔202120号)要求,交通部门不得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工作。对货车超载现象,我局将督促各街镇加强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目前我局起草的《长寿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审定,即将印发实施。方案中建立了区、街(镇)、村(居)三级农村公路体系,按照“1+3”管理模式,组建一条路一个路长工作团队,除明确路长之外,结合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义务监督员等政策,同步落实一名路政员、一名技术员、一名护路员(简称三员),三员负责协助路长做好所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及爱路护路宣传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强与区财政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力度,争取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区级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各街镇按《长寿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深化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2629

(联系人:向望,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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