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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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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玲委员

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 杜绝“飞线充电”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经梳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全区公共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情况

2019年我委根据“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需求情况编制完成《长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布点规划》。将全区充电设施分为集中式公共充电站、集中式专用充电站及分散式充电桩,结合长寿区城市规划实际情况对我区的充电设施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2021年按照全市车用综合能源站建设进展工作会议要求,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联合编制了《长寿区综合能源站“十四五”布局规划》其中将集中式充电站的规划布局与加油、加气站的规划布局进行了有效的结合。目前,全区规划建设集中式充电站28座,专用式充电站23座。已建成充电场所33处,共有充电桩233个。

二、服务监管情况

区发改委严格按照《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一是充电基础设施投资,面向包括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二是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实行项目备案制,其中对个人建设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各单位在本单位既有停车位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不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积极鼓励支持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三是将新能源充电式设施安全监管纳入全年安全监管监督检查计划,每月进行监督检查。

三、宣传教育及管理情况

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车停放秩序和充电管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督促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地下车库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电动车及乱拉乱接充电线现象,落实好发现、劝阻、上报职责,指导有条件的物业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工作,杜绝私拉飞线现象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切实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保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高效运营。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工作微信群、企业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宣传,指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申报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是加大企业检查力度。检查执法重点突出电动车多、未进行人车分流管理、电动车允许进入的小区,通过专项检查治理,使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业主能够规范停车充电;是纳入协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和应急管理措施,将电动车停放充电秩序管理纳入平安小区等活动评选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演练计划组织消防灭火等应急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是畅通监督管理渠道。督促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内显著位置公示相关管理部门监督电话,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安全检查。

此复函已经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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