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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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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凤梅委员

在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提出于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切实解决农村供水安全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建议(第77号)收悉。针对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根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复函如下:

一、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

我区制定了《长寿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方案》,方案中已确定城乡供水一体化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明确了区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城乡居民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统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和行业监管。

目前,我区已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条件成熟后,首创集团将与我区平台公司共同组建专业化供水公司,作为长寿区城乡居民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负责城乡居民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管理、运营,逐步实现全区城乡供水标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优质化服务。

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科学谋划推进

(一)总体思路

《长寿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方案》中,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投入约30亿元,实现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大覆盖的6个片区的城乡供水新格局。即新建明桃水厂(小石门长江水源工程),覆盖凤城、菩提、晏家、渡舟、八颗、但渡等街镇;技改扩能三条沟水厂,覆盖海棠、云台、石堰等镇;技改扩能苏家坪水厂,覆盖长寿湖、双龙、龙河、云集、邻封(部分)等镇;技改扩能新市水厂,覆盖葛兰、新市、邻封(部分)、渡舟(部分)等街镇;技改扩能江南水厂,覆盖江南街道;新建大洪湖水厂,覆盖万顺、洪湖等镇。并对部分城乡供水管网改造或延伸,对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一户一表改造,最终实现城乡供水“同管理、同服务、同水质、同保障”的目标。

(二)项目规划

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思路,根据全区城乡供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已编制完成了《长寿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规划中包括规模化工程16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4处;第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工程23处,第二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打捆)项目,主要涉及村级管网改造项目100处;分散农村供水规范化改造工程新增一体化净水设备133套,规划建设水质化验室及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10处,农村供水一户一表改造项目更换、新装入户水表30万块,扩建及新建水厂规模7.78m³/d,覆盖全区66.9万农村人口。规划总投资45839.66万元。

(三)项目推进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子项目13个,完成投资3016万元,完成了对双龙水厂、关山坡水厂、仁和水厂提质达标改造和8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了双龙、云集、龙河等镇约8.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渡舟街道(甘蔗、黄莲、堰桥、果园)饮水安全保障项目将八颗水厂管网延伸至城郊农村片区,巩固提升了14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另外,东新村片区、但渡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工;邻封镇村级管网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条沟水厂扩建)、小石门长江水源工程正在施工;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有:新建大洪湖片区水厂工程、新建新市水厂工程已挂网招标、苏家坪水厂改造工程已完成初设、长寿区农村小型水厂水质达标升级改造项目正在开展预算审核,预计7月开工。我局将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

三、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护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

2021年我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对19个街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地(含备用水源地)开展了调查工作,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台账。在水质达标方面,我局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局一道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在保护区范围内,对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进行查处整治,规范了水源地各级保护区地理标志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在水源地监控方面,近年来逐步建立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水文测报系统等。目前,我区已聘请保安公司入驻烟坡饮用水源地,对水源地实行专人24小时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我局将同区生态环境局一道,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要求,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加强水源污染治理与防控,筑牢水源水质安全屏障。

(二)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

一是明确农村供水工程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依法明晰工程产权,核发产权证书,明确工程管护责任主体。二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区政府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行业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的农村供水职责,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镇村抓落实”的行政管理责任体系。三是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区水利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护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供水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落实管护责任,保障供水安全。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三)进一步落实管护经费

我区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开展运行管护。目前已制定了《长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长寿府办发〔2013198号)、《长寿区村镇分散式供水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府办发〔2017238号)等饮水工程管护标准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区财政每年划拨410万元运维经费给各街镇,用于维修更换农村饮水工程管道、闸阀、水表等,为全区农村供水工程持续运行提供资金保障。2021年已落实运维资金410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资金440万元,一季度已安排105万元。在成立专业供水公司后,我局将积极谋划饮水工程维修资金池,专项用于农村饮水管网等的维修养护。

(四)进一步强化水费收缴

规模化供水工程水价实行政府定价,按“成本+税金+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区水利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共同核定。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价由各街镇组织各村社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农村实行总表计量的村,村总表按照核定水价收取水费,实施了一户一表改造的村,每户按照政府核定的水价收取水费。我局也将在管网改造一户一表改造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水费规范收取工作,切实督促各街镇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水费收缴管理,指导受益村制订村规民约,逐步提高水费收缴率,完善水费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财务公开。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党委委员胡勇审签。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和我局,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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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余成凤联系电话:4046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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