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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8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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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以外过重负担的建议》(第38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区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精神,强化《意见》《减负清单》的学习宣传,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报表填写、抽掉借用教师、教师培训事宜的统筹规范,大幅压缩数量和频次,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一、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

凡未纳入年度计划、未经审批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一律不得在中小学教师中开展。经过区教委清理、汇总,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核,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共15项,精简16项,较上年减少53.3%。

二、统筹安排社会事务进校园

除经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爱国主义、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环境保护、禁毒教育等教育宣传活动可进校园外,其他社会事务一律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园。

三、统一使用“长寿教育综合报表工作平台”

严禁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科室,擅自通过QQ群、微信群向基层学校(单位)下发统计报表。平台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各科室按照权限可获取相应的数据。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共合并撤销减少的各类工作群11个。

四、规范抽调借用教师行为

各街镇、各部门、各学校(单位)抽调借用教师,由区委教育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并完善抽调借用手续,超编、平编单位一律不允许借用。经过区教委自查清理、汇总,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抽调借用教师4人,较上年减少4人,减少50%。

五、严格审核教师培训项目

我区年度教师培训规划项目,先征求区人力社保局意见,再由区委教育工委集体审定,并送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备案。2021年全区未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会议、学习、竞赛。

诚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新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熊伟斌,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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