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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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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教师职称评定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按照现行的职称评审政策规定,职称评审须结合单位空余岗位进行申报,且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市里统一标准进行设置。教育系统各学校因人才结构、编制数量、师资生源等原因,导致部分学校中级、高级职称岗位无空缺或空缺较少,从而职称晋升相对困难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全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由区教委牵头的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将于今年秋期开始稳步推进,拟撤销街镇教管中心,实行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实现编制、岗位、职称等在集团、学区内统筹使用,变“学校人”为“集团人”“学区人”甚至“系统人”。届时教育系统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制度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区教委将会同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任务,根据国家和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岗位设置要求,健全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岗位聘用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聘期管理,引导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着力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问题,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从而实现不断提升教师整体水平,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诚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新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江朝培,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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