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泉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拆除文明城区建设破旧宣传标牌的建议》(第11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开展了文明城区户外广告宣传牌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局(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陶颖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参与整治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此次排查整治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原则进行,对全区户外广告宣传牌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宣传牌排查工作,各街镇负责辖区小区内户外广告宣传牌排查工作,要求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在排查过程中记录废旧、污浊、脱色、锈蚀、破损、掉字漏字及有其他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宣传牌,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扎实开展更新拆除整治工作。根据最新排查情况,本次整治工作涉及户外广告宣传牌共计678处,其中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需更新维护和拆除整治459处,城区公园及绿化带需更新维护和拆除整治219处。
二、分类处置,依法更新与拆除
根据前期排查情况,对照问题台账,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综合运用修复、更新、拆除等措施,逐一进行整治和维护更新,实行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户外广告宣传牌,按照“一牌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对需整修或者规范保留使用的,按建设主体和使用单位,重新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分头组织维修整治并保留使用,确保户外广告宣传牌的安全性和美观性;对于破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宣传牌,综合运用分析研判、严格执法等手段和措施,要求责任单位自行整改拆除,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情况,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确保标本兼治、消除隐患。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24处,其中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整改完成232处,城区公园及绿化带整改完成192处,剩余254处将按照整治方案持续进行整改,预计6月中旬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三、长效管护,持续宣传与教育
加强跨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全链条、各环节强化对户外广告宣传牌规范设置的监督管理。明确巡查监管审批职责,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的巡查方式,根据我区城市发展特征,持续优化巡查路线,以重要交通节点、市政设施、主要商圈等人流密集场所为巡查重点,通过定期巡查和“回头看”活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户外广告宣传牌规范设置和有序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设立微信小程序、举报热线等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畅通反馈渠道,及时上报发现问题,让公众成为户外广告宣传牌规范管理的参与者,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和整治成效。
此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陶颖局长审签。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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