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珂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公交站台广告牌遮挡沿街门店营造和谐良好商业环境的建议》(第102-11号)收悉。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由陶颖局长任组长,甘立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市政公用科具体牵头办理,相关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公交站台上的广告牌主要用于商业宣传、城市形象展示或公益广告等,同时公交站台广告牌是一种具有优势和潜力的宣传方式,能为市民提供信息,有利于促进我区营商环境良性发展。
二、全面摸排,因地施策。2024年5月20日,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城市道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以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长城综办发〔2024〕20号),对全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开展了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其中排查对象含公交站台广告牌,目前暂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后续区城市管理局还将通过日常巡查、收集线索、走访门店的方式对已设立的公交站台广告牌进行评估调查,重点关注其设置是否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是否影响城市美观和门店宣传效果。若收集到商家的相关投诉,区城市管理局将协调公交站台管理公司结合道路实际,与商家积极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优化措施,进一步规范公交站台广告的宣传,避免妨碍到店面的经营和展示。
三、举一反三,规范广告牌设置。区城市管理局将与区交通局等单位协力推进城市公交设施建设工作,在今后公交站广告牌的设置过程中,充分遵循美观协调、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原则,严格把关广告牌的尺寸大小,设立地点和质量安全,确保广告牌与公交站牌、候车亭、道路周边商家的间距相协调。
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陶颖局长审签。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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