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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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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栋梁代表:

您好!您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征地安置房安装集中充电桩的建议》(第24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安置房电动车及充电设施现状

目前我区有安置房小区22遍布6个街道1个镇。因安置小区里的居民没有私人停车位,无法安装个人充电桩,部分居民乱拉电线在楼道口充电的现象严重,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工作举措

(一)探索建设模式

目前我区有部分商品房小区集中安装充电桩供市民电动车充电,如中央公园、东方水岸、天工睿城等,建设模式均为充电桩投资运营商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好后,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开展建设。若物管收取租金较高、投资运营商无利可图或者部分业主因为占用小区绿地或破坏小区环境为由阻拦,均无法落地实施。安置房小区由长寿开投集团运营公司承担物业管理责任,因历史遗留问题,大部分业主均未交纳物业费,运营公司一直处于亏损运营状态,无更多资金投入集中充电桩建设,目前大部分业主均在外面公用充电站充电,少部分业主违规飞线充电。我委正在衔接有意愿投资安置房集中充电桩的企业,加强与运营公司对接,利用社会资本建设集中充电桩,更好服务安置房居民出行需求。

(二)加强安全管理

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电动汽车及自行车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堵塞通道、严禁上楼,我委已督促运营公司加强安置房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以上规定,避免引起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此外,我委将适时联合区消防、区住建委等部门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为安置房居民营造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此复函已经区经济信息委周昊杰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安置房充电桩建设及安全管理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625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40409125

联系人:周健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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