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12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由陶颖局长任组长,黎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园林绿化科具体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建议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我局持续探索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法和举措,积极学习上海市、广州市优秀经验,深入研究《上海市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我局将结合市局相关要求,适时制定《长寿区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能职责,以“资源化利用”为基本原则,以机制创新和技术支持为手段,加快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走出一条长寿特色之路。
(二)引入市场化运营
目前,在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方面,我区主要通过与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合作,将园林绿化废弃物(如枯死乔木、树枝等)运输至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粉碎后进行资源化利用,禁止填埋或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为探索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充分挖掘出园林绿化废弃物的价值与作用,切实促进长寿绿色环保事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局将持续梳理区内外具有成熟稳定技术基础、合理终端处置的企业并积极与其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符合长寿实际的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并对其生产的园林绿化废弃物生物有机肥进行鼓励推广,从而促进园林绿化废弃物的有效利用。
(三)建设“无废公园”
我局结合“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推进建设“无废公园”,制定“无废公园”创建工作方案,成立“无废公园”创建工作小组,成功创建圣天公园、云峰寺公园为长寿区“无废公园”。我局将持续利用现有基础较好的公园做试点,尝试建立“零绿废排放”示范区,由公园自行处理园区内日常养护中产生的园林绿化废弃物,确保园内处理、不再外运。
此答复函已经陶颖局长审签。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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