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生态旅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38号建议的复函
李珂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长寿湖景区的门票收费促进社会旅游发展的建议》(第338号)已收悉,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景区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湖旅游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区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2日,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为商业一类国有企业,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主要负责长寿湖及菩提山等国有景区的运营和管理。
2012年4月28日,长寿湖景区正式开园,获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重庆市风景名胜区、重庆市十大旅游度假区、重庆市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荣誉。开园初期,为提高景区知名度,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作出暂缓收取景区门票的决定。
为保障景区健康、可持续发展,2015年7月13日,长寿区人民政府第119次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恢复收取长寿湖景区门票。受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委托,由景区公司负责收取门票,并承担景区运营的一切费用。
二、与门票相关的情况
(一)门票收取的依据
2012年4月26日,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通过长寿区发改委审批(长发改价〔2012〕12号),西岸景区(即长寿湖景区)门票定价为40元/人次。
2018年9月28日,根据《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长发改价〔2018〕14号)规定,西岸景区门票定价从40元/人次降至35元/人次。
(二)当前收取门票的需求
长寿湖景区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长寿湖景区门票收入占总收入的50%左右,是维持景区的正常运营的重要资金来源。若免费开放,长寿湖景区则会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景点提档升级、游乐项目植入、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改进和提升,不利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若由政府财政补贴相关单位承担因免除门票产生的收入损失,会增加政府经济负担,且不利于公司的市场化改革。
(三)降低门票所做的努力
一是景区不定时推出七区县免门票活动、春节期间门票买一赠一等众多优惠活动。二是长寿湖景区推出门票+观光车、门票+水上项目、门票+温泉票等各类套票,优惠力度大。三是凡是入住长寿湖乐温院子酒店的客人,即可免收门票,尽可能减轻游客经济负担。
(四)努力增加门票价值和体验
近年来,长寿湖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打造了水上欢乐世界、露营基地、湖畔书咖等多样性项目,努力增加门票价值;同时,引入智慧购票、人脸识别系统进一步优化购票流程,减少游客在节假日期间或旅游高峰期的排队等候和购票时间,给游客带来更丰富的旅游体验。
三、关于门票与游客数量多少的关联
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长寿湖景区对游客免费开放,年均接待游客约30万人次。2016年1月,长寿湖景区正式恢复收取门票后,年均接待游客达70万人次(3年疫情防控期间除外)。由此可以看出,景区门票并不是游客出行的绊脚石,游客多少与是否收取门票无直接关系,而与景区产品的吸引力、市场推广、配套设施等密切相关。近年来,长寿湖景区在核心产品打造、市场推广、景点提档升级、大型花展及旅游赛事举办、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加大投入,狠下功夫,游客量逐年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司将着力打造长寿湖景区核心产品,丰富产品内涵、提升产品质量,推进景点提档升级,举办大型花展、旅游赛事活动、夜游活动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游客多样化的旅游需求。同时,将在市场推广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长寿旅游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提高游客满意度,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带动长寿经济发展。
尊敬的李珂宇代表,感谢您对长寿旅游工作的大力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司董事长周磊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长寿生态旅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冯艳丽;电话:023-403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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