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游蕾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古镇车行天桥南桥头增设电子抓拍监控系统的建议”(第184号)收悉。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您在建议中指出随着古镇片区商业入驻及居民入住的增加,古镇车行天桥交通压力不断增大,由于未安装电子抓拍系统,虽有信号灯但部分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抢道通行导致该路段高峰时段车辆通行困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92号相关要求,新建、改建道路交通设施(包括道路和附属交安设施)不属于公安局职责范围,公安局只负责交通设施维护管理。经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策动,现区开投(集团)公司现已完成古镇北桥头交通信号灯的改造,电子抓拍系统已投入使用。据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区开投(集团)公司了解,古镇车行天桥南桥头信号灯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设计,待区开投(集团)公司完成相应手续后将对此处信号灯电子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二、您建议将桃西路上行右车道增设栏杆、安全路障锥形桶。2021年,根据城市品质提升的相关要求,我区城市主干道上原有中央隔离护栏已经撤除。地面施划的交通标线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责令辖区勤务大队加大早晚高峰时段此地执法力度,增加此地路面执勤力量。切实提高履责能力,确保此处道路安全、畅通。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局政委张兵同志审签。感谢您对全区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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