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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36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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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徐再平代表

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建议》(第365号)收悉,谢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现状

目前全区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均为春节证,经营许可期限16天,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全区布点规划见表1

1:长寿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布点规划表

序号

街镇

村社数(个)

常住人口(万)

规划布点数量(个)

常年证

临时证

春节证

1

菩提街道

13

20.47

5

2

39

2

凤城街道

21

14

7

3

24

3

晏家街道

17

4.39

16

3

14

4

江南街道

9

1.96

10

4

4

5

渡舟街道

17

2.8

16

6                        

8

6

新市街道

9

1.36

15

5

0

7

八颗街道

16

1.7

16

9

0

8

长寿湖镇

14

2.1

30

10

0

9

云台镇

14

2

21

10

1

10

葛兰镇

22

3.8

30

17

1

11

但渡镇

9

0.5

15

3

0

12

邻封镇

11

1

25

6

0

13

云集镇

12

1.3

16

4

0

14

双龙镇

12

2

16

9

3

15

龙河镇

18

1.94

16

11

4

16

海棠镇

10

1.5

12

2

0

17

石堰镇

21

2.6

26

17

0

18

洪湖镇

15

1.1

23

9

0

19

万顺镇

9

1.21

12

4

0

合计

19个街镇

269个

67.73万人

327个

134个

98个

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局、区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严把烟花爆竹安全准入关,严格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特别是在城区禁放区域,在零售经营许可上严格把关,坚决不予发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建议落实计划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与区公安局和区消防支队协商讨论后回复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燃放安全意识区燃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春节前夕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LED电子屏、户外大屏、横幅等传统媒介,普及烟花爆竹安全使用知识,发放烟花爆竹使用手册,正反两面列出典型事例,正确引导群众从合法渠道购买优质的烟花爆竹,提高群众燃放安全意识。

二是对烟花爆竹销售点严格把关严禁区内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无证经营者销售烟花爆竹。同时由授课老师在取证安全培训中向取得批发零售经营户讲解烟花爆竹的存储、经营规定,督促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增强经营者的安全、诚信和自我管理意识。区应急局已与街镇签署了委托执法协议,针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街镇应急办每年均纳入执法检查计划,特别是春节、清明节等节假日前夕会重点检查,区应急局也会抽查部分零售点,从严执法,杜绝出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等违规现象。

突出春节前隐患排查整改由区燃管办牵头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梳理街镇、部门管辖区域内涉烟花爆竹的各类风险隐患,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属地街镇在禁止燃放地点尤其是加油(气)站、油气库、油气管道、危化品储存仓库、化粪池、生化处理池、输变电设施、重点文物、城市棚户区等易燃易爆区域,张贴禁放标识,并由业主单位组织人员看护。城管、建委在节前组成对城区下水道、居民小区化粪池和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区应急局加强值班管理,保障全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全天24小时有人接听电话。区公安局综合运用治安、交通摄像头等手段,实时监测重点燃放区域,未按规定燃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厉进行打击。同时区燃管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密切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沟通联络,形成监管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发问题,确保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此复函已经杨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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