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龚家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农地集约化规模化使用的建议》(第68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发展的关心。围绕您提出的建议,我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及各街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统筹推进长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我区按照“资源禀赋、突出重点、优化产业、提档升级”的思路,在全市率先开展海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整镇推进试点,把海棠镇纳入整体设计规划,整镇设计、整镇推进、整镇施工,实现资源整合、设计整合、组织力量整合。打破以往高标准农田项目以村域为基本单元统筹推进的旧有模式,有效整合人、钱、物这三个资源要素,减少制度成本、资源损耗,从顶层设计方面考虑,实现资源集中,统筹推进。
二、开展水稻全程托管服务
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引导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代耕代种、全程托管等方式,对农户无法耕种、不愿耕种的高标准农田开展统一经营管理。同时,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投资举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承包户将不愿或无力耕种的耕地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或书面委托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代耕代种,通过耕地经营权互换方式,实现耕地集中连片,适合水稻全程托管服务的水稻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全程托管服务。大力培育新型家庭农场,引导有能力、有技术的外出人口返乡发展农业产业,流转经营高标准农田,区农业农村委组建技术服务组,全程跟踪服务。
三、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2019年,根据中央和市委安排部署我区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22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登记赋码,取得特殊法人资格。建立了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架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村级社会事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村级经济事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其中,监事会是本社常设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设3名监事,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具有监督检查集体资产的经营、招投标、租赁等各项经济活动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职权。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陈 颖;联系电话:40249878;邮政编码: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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