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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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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庆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适当调整农村房屋建设政策的建议》(第74号)已收悉。围绕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协办意见,经认真组织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宅基地建设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文件对我市范围内宅基地的申请情形、申请条件、用地标准以及审批流程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文件都对农村宅基地建设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分类和禁止,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街镇宅基地管理工作做好指导。

二、严格宅基地审批办理

依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有关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村庄规划,已取得宅基地的农村村民申请迁建的,应当编制拆旧建新方案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区政府审批,并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落实,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农村村民新建、迁建、扩建住宅占地应当符合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其农用地转用审批按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指导街镇和部门,依法办理集中置换建设的宅基地用地手续办理。

三、慎重宅基地政策调整试点

(一)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中央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2020年中央启动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选取104个县(区)和3个地级市为新一轮试点地区,并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扩大试点范围,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为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二)我市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基本情况

201712月,经中央深改组批准,大足区新增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2020年,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全国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我市大足区、永川区、梁平区位列其中。目前,3个试点区严格按照《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分别成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构,稳慎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三)我区将积极争取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长寿区地处重庆腹心,交通便利,坐拥极佳的区位优势,但农村存在大量闲置房屋,未能形成宅基地的高效利用。根据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我区将积极争取宅基地试点。

  四、因地制宜推动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

  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意义重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途径,多渠道保障了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一是鼓励整合利用农村闲置、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鼓励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合作机构或区政府指定国有企业协议有偿回收、收储、租赁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等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由回收、收储、租赁机构统一管理,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二是支持优化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对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化布局,对闲置宅基地、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进行整治,保障本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占水补水、占优补优”要求,不突破村庄规划约束性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地票或增减挂钩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并同步修编村庄规划。三是鼓励农地农房复合利用。支持农民将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以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五、加强后续农村宅基地规划工作

 规划先行,谋定而后动。长寿区来重视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切实加强规划引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助推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民高品质生活。重点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乡村建设为主线,按照“需什么、编什么,管什么、批什么”的原则,充分衔接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规划,因村制宜,积极推进编制内容深度详略不同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划分农村“三生空间”。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合理布局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小微型农村居民点,引导居民点适度集中,提高配套设施建设效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2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实现了村庄规划有依据、底线管控有约束、建设许可有遵循。积极配街镇,根据合理需求,开展相关村庄规划的深化完善,从乡村建设项目选址、建筑布局、建筑设计、景观营造、道路交通、基础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规划指引,引导新建农房遵循“八不准”、“六严禁”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项目规划建设手续。

非常感谢您对调整农村房屋建设政策的建议,特别是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三农”工作的强大动力。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612日    

     

(联系人:孔德成;联系电话:4025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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