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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6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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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容代表:

您在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61号)收悉。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现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要求,就建议的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基本情况

长寿区共有登记在册的山坪塘3519口,提灌站764处,其中:中型泵站一处即大岩泵站,小型泵站763处。中型灌区2处即三条沟水库中型灌区、东山中型灌区。我区的山坪塘和提灌站产权多属于村集体,村委会一般是农田水利设施最基层的管护单位。

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职责

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监管职责进行了调整。按机构改革方案及三定方案,目前职责分工为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区农业农村委承担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各街镇农业(水利)服务中心是各街镇水利服务机构,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农田水利设施产权

目前我区已建立了山坪塘、提灌站运行管护台账,明确了安全责任人及管护人,并每年进行更新。区农业农村委按照《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各级管理机构责任。

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维护

我区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权属一般属于村集体,日常维修养护单位均为村集体。由于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职责已划归农业农村部门,上级水利部门已不再安排用于山坪塘、提灌站、渠道等农田水利建设和维修专项资金。

针对去年严重旱情,区水利局积极争取上级水利救灾资金用于抗旱,共争取水利救灾资金269万元用于11个抗旱项目,紧急修复了一批山坪塘、提灌泵站和蓄水池。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发挥了抗旱保灌作用。2022年,农业农村委围绕“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建设目标,将高标准农田项目灌排设施投资比例从15%提升到30%以上,新建改建提灌站10座,排灌渠道约3m3,灌溉管网约4m3,项目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提高到80%以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与区农业农村委等区级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建立区委农办领导谋划、区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街镇村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上,抓好后续维修管护利用。我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将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督促各街镇做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管护利用工作。后续我局将与其他区级部门共同探索以区财政补助、镇政府自筹、受益群众投工投劳等多元化投入进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

据气象预测,2023年汛期重庆高温干旱偏重,洪旱并存,南涝北旱。伏秋旱明显、强度中等、较多年同期略偏重。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抗旱救灾资金用于抗旱保供。

区农业农村委将在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围绕“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建设目标谋划推动农田水利设施的进一步完善。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局长胡勇审签。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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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薪田;联系电话:40461634

抄送: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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