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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43-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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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寿区菩提街道胜天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急需搬迁的建议》(第243-1号)收悉,经仔细研究,现答复如下。

区政府于2016年制定了《重庆市长寿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实施细则》,“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或交纳易地建设费”,并由区民政局完成前期规划,竣工后由开发商交接给镇街、社区无偿使用。对于已规划入驻后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长寿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由镇街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制定“一社区一方案”,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补足面积,完善功能,限期达标。

据了解,区委组织部按照“循序渐进、分批改造、每年提升”的思路,研究制定了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将各村(社区)现实急需、破损严重、办事不便,且街镇由无资金来源的党群服务中心纳入全区统筹,进行推动落实。您提到的胜天社区现有的办公用房不达标且居民办事不方便的情况,希望搬迁到蓝筹银座或者朵力73号门岗旁的事宜,建议您及时向菩提街道申请,由街道与区委组织部对接,纳入全区的改造提升计划中去。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佳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3627

(联系人:邓彦琼;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023-4023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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