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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三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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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仲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特殊人群关怀帮扶的建议》(第234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就养老服务领域复函如下: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村地区空巢老人养老提供场所阵地

一是加强镇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主要通过整合原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或提档升级,主要设有生活照料、文化活动、健康服务扥功能区,为周边老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和休闲娱乐养老服务。村级互助养老点主要依托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由村委会成员担任兼职助老员,提供助急和走访帮扶等养老服务,目前已全部建成投用。二是投入区级福彩公益金按照一院一案的方式全区公办养老进行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失能特困人员居住条件。在养老服务中心内划定专区建成100张床位的失能特困照护中心,并委托社会力量提供专业运营。三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发行地方债建设区域性老年养护院,其中兴隆老年养护院计划集中收住全区失能特困人员,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预计明年建成投用。八颗地区建设了八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八颗敬老院,目前均已建成投用,可以为农村空巢及留守老人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建立健全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留守老人走访帮扶

为统筹我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开展,根据市民政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30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渝民〔2018173号)等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关怀帮扶制度,用以指导建立健全我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我区通过召开农村留守老人关爱行动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了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建立和探访帮扶的相关工作,将农村留守老人关怀帮扶纳入定期督查范围,推进农村留守老人走访帮扶常态化开展。为了提高帮扶成效,调动街镇和走访帮扶人员积极性,区政府出台《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明确对农村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开展走访帮扶慰问的每人每次给予5元的财政补贴,从经费上给予了保障。依托街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等阵地,发挥社会救助派遣人员作用,探索时间银行制度,保障农村留守老人关怀帮扶场地及人员需求。

三、加强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提高留守妇女儿童的关怀照护水平

建立了走访慰问长效机制,对辖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寄养儿童等其他困境未成年人探访巡视覆盖率达100%。根据未成年人的家庭困难情况及困难程度建立了完善的“红、黄、绿”三色信息台账,以便因人施策,及时给与帮助。不断壮大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及时发现、识别、处理青少年心理难题,充分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用,及时解决青少年诉求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区各村(居)设立了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工作,同时开展调查研究,为本辖区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依据。对辖区农村留守妇女定期走访,并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普法讲座、“三八节”送爱心等活动。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佳审签。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和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3630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44078

联 系 人:祖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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