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24-1号建议的复函
蒲德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菩堤街道社区分设调整建议》(第224-1号)收悉,经仔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设立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40号)、重庆市地方标准DB 50/T 1118—2021(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则)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寿委发〔2021〕30号)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社区须具备如下条件。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与标准化社区对应,规划服务人口规模宜为1.2万人,步行距离宜为10分钟左右为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区民政局多次现场调研和实地考察,拟定了菩提街道城市社区的分设方案提交区级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鉴于区级财政紧张,暂未同意城市社区分设方案。但增加了社区工作力量和细化了社区居民小组,2022年11月,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印发《长寿区社区后备人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组发〔2022〕88号)和《关于合理划分社区居民小组设置居民小组长的通知》(长民政〔2022〕152号),为菩提街道增设了24名社区后备人才和100余名居民小组长,很大程度缓解了社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佳审签。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邓彦琼;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023-4023317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