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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三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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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开展健康寿星评选的建议》(第177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优化高龄老人福利保障制度,提高高龄老人生活水平

一是提标扩面高龄津贴。2021年我区将高龄老人营养津贴年龄范围由96岁以上扩面到90岁以上,新增惠及高龄老人约3500名。96-99岁高龄老人津贴由10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百岁老人高龄津贴由5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二是增加百岁老人月度慰问。对100-109岁老人及110岁以上老人在高龄津贴基础上分别再发放1200元人/月和4200元人/月的月度慰问金并开展走访慰问,切实提高高龄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特定日子给予百岁老人格外关心。百岁老人生日当月一次性发放1000元每人的生日慰问金并授予“百岁寿星”匾额。每年重阳节和春节对于健在百岁老人给予1000元每人的节日慰问金。

二、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先进典型评选

区民政局先后与区卫健委和区委宣传部联系沟通得知,健康寿星评选活动原来由区委宣传部组织,目前已对健康寿星的评选工作进行了优化,纳入了新时代“长寿好人”统筹进行评选,暂定为每季度开展一次。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佳审签。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和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3630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44013

联 系 人:余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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