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汪丽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的建议》(第29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由陶颖局长任组长,甘立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市容环卫科具体牵头办理,相关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分类办〔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长寿区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区2023年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步骤、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等内容,我局将继续强化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和处置链条,不断提升我区垃圾分类的水平。
一、强化宣传引导
为引导居民养成不随意丢弃废旧电池、废旧电器等有害垃圾的习惯,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区城市管理局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八进”和“小手拉大手”活动,深化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志愿服务,在社区、学校、行政村等开展“十个一”行业示范建设活动,为居民、学生普及了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就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以及怎么分类、分类后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居民们进一步加深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理解,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和处置链条
为不断加强对旧电池、旧电器、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的收运和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区城市管理局在2022年及2023年共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553万元,用于全区19个街镇购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提升了全区垃圾分类的工作水平,显著改善了全区人居环境,区城市管理局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小区,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加强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补齐设施短板,有序推进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我区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由重庆环卫集团负责收运,在江南龙山公厕处设置了区级有害垃圾临时存放转运点,最终运输至经开区和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此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陶颖审签。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