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镇街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第14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专题研究,并成立工作小组,由陶颖局长任组长,甘立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市容环卫科具体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建议中提到的镇街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费用以及更新淘汰老旧、破损垃圾运输车问题,各街镇可在激励性转移支付中列支相关费用。同时,按照事权和财权匹配原则,为充分调动街镇做强镇域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街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街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2022年2月份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完善街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发〔2022〕8号)。在保障街镇基本支出前提下,赋予了各街镇拓宽自身财源的空间。各街镇可通过培植税收增量、实施项目财力奖补、小城镇开发配套费和土地收益获得更多的财力用于增强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等硬件设施的购置和维修维护。
关于您建议中提到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填埋场问题,我局已选址在江南街道办事处龙桥湖村8组天子坪破锣沟建设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场,分拣、消纳我区城市建筑装修垃圾。
此函已经陶颖局长审签,请您审阅,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足之处请以谅解为感。对此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并寄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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