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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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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勇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收集生活有害垃圾,减少环境污染的几点建议》(第14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由陶颖局长任组长,甘立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市容环卫科具体牵头办理,相关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分类办〔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长寿区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区2023年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步骤、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等内容,我局将继续完善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加强对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严格把控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切实提升我区垃圾分类水平。

一、旧电池、旧电器、过期药品等属于有害垃圾范畴,区城市管理局扎实开展对有害垃圾的收运和处置工作,对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贴上清晰醒目的标识,并逐步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配套文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小区,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加强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补齐设施短板,有序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

二、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在超市、商圈、学校、各机关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地方设置了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标注明显的标志标识,提倡废弃口罩专门投放,加强对废弃口罩集中收运处置管理,设置专人、专车对废弃口罩集中收运到指定地点处理。 按照医疗废物相关管理规定,由卫健委对医疗废物的处置进行管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我局将会同区卫健委,就废弃口罩统一纳入医疗废物处置进行沟通,届时将会就相关问题加强公示公告。

三、为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和管控,扫除监管盲点,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交通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了直属大队,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管,加大对城区各个小区等盲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乱倾倒行为,实现对建筑垃圾的全周期管理,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擅自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推动源头减量,倡导绿色施工,我区加快推进长寿区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场项目的建设任务,在江南街道破锣沟选定一处库容为90万方的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场,目前项目正在EPC招标。

此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陶颖审签。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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