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复函
熊国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四好公路”维护的建议》(第4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分级落实管养,县道由区公路事务中心负责,乡、村道由属地镇街负责。公路中心养护工作已逐渐趋于市场化养护,由第三方养护机构执行日常养护;乡、村道养护工作由属地镇街安排公益性岗位或沿线居民负责清扫保洁等工作。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根据2022年市交通局调整养护补助资金,县道每公里每年按10000元、乡道每公里每年5000元,村道每公里每年3000补助,其中市交通局补助50%,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配套。受限于我区财政承担能力,区级配套部分尚无法配齐,市级补助资金部分仅能用于日常清扫保洁、边沟涵洞清掏等养护工作。同时我局正积极向上级争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加强公路维修整治,2023年市局已下达30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用于部分县、乡、村公路维修整治工作。
二、根据《长寿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长寿府办发〔2022〕58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公路建立“总路长+区、镇(街)、村(居)三级路长”体系,按照“1+3”管理模式,组建一条路一个“路长”工作团队,除明确路长之外,结合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义务监督员等政策,同步落实一名路政员、一名技术员、一名护路员(简称“三员”),“三员”负责协助路长做好所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及爱路护路宣传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路长制”的落实有效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投入,切实改善通行条件。同时督促指导各镇街落实好“路长制”工作,双管齐下,共同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向望;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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