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邹宣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农村四好公路的建议》(第3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农村四好公路的准入标准,加快实施农村部分500米以下未硬化公路的改造,优先实施有种养殖产业户附近的道路,依托道路提升为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建议
近年来,长寿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道路要“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路网结构,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目前,长寿区农村道路总里程3297公里,实现村民小组通畅率100%。为更好满足群众出行、生产生活需求,“十四五”我区将继续实施村民小组通畅工程约300公里,进一步加宽加密农村公路网络,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为减轻村民和街镇负担,国家以及长寿区政府对农村道路的
硬化实行经费补助的扶持政策,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村道公路,经申报后安排补助资金予以实施。目前,关于“小于500米的道路”,因不满足小交通量农村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暂无法纳入交通项目规划和补助。建议您咨询区农委可否纳入公益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二、关于“加大维修保养力度,修建机械化养护中心,形成道路冲洗、道路清洁、路面修复等一条龙式机械化操作,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效率。”建议
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分级落实管养,县道由区公路事务中心负责,乡、村道由属地镇街负责。公路中心养护工作已逐渐趋于市场化养护,由第三方养护机构执行日常养护;乡、村道养护工作由属地镇街安排公益性岗位或沿线居民负责清扫保洁等工作。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根据市交通局相关文件规定,县道每公里每年按10000元、乡道每公里每年5000元,村道每公里每年3000补助,市交通局补助其中50%,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配套。受限于我区财政承担能力,区级配套部分尚无法配齐,市级补助资金部分仅能用于日常清扫保洁、边沟涵洞清掏等养护工作。同时我局正积极向上级争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加强公路维修整治,2023年市局下达30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用于部分县、乡、村公路维修整治工作。乡村道公路在执行好日常清扫保洁和边沟清掏等任务后可达到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的作用,对乡、村道公路实行规模化道路冲洗、道路清洁、路面修复等一条龙模式机械化操作经济性不明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区财政力争配齐区级配套部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督促各镇街落实好日常养护工作,组织落实好农村公路修复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农村公路维修整治,发挥好“四好农村路”方便群众出行、带动产业、旅游等乡村振兴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向望;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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