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陈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甘川路改造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村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责任主体为街镇和行政村。
前期,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规资局、洪湖镇多次到甘川路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街镇提出3个建设方案。一是利用水毁资金对原路面、路基进行治理;二是对易滑路段修建挡墙,修复破损路面;三是重新设计线路进行加宽改造。目前建设方案已上报区政府,待方案确定后由洪湖镇按照基本程序对甘川路进行改造。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孙林;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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