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刘俊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管护的建议》(第2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万顺镇“黄陡坡-草堰(洪湖)”、“杨柳-白合”这两条村级行政主干道出行水平,该路已纳入我区行政主干道改造规划项目库,并已开展了项目前期工作。但由于建设总投资较大,需区级配套的资金存在较大缺口,暂时不具备实施条件。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区财政力争将配套资金并纳入明年年度预算,同步争取市级补助资金后启动实施。
我区县道由区公路事务中心管养,乡道、村道由所属街镇管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3号)
要求,自2021年起,市、区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市级补助资金根据市财政资金状况确定承担比例,2022年后市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不低于日常养护费用标准的50%,剩余部分由区县财政全额配套补足。因我区级财力有限,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未能足额配齐。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区财政足额配齐养护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孙林;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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