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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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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农村道路水毁治理审核审批流程的建议》(第2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是街镇和行政村。为充分调动街镇做强镇域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街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街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20222月份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完善街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发〔20228号)。在保障街镇基本支出前提下,赋予了各街镇拓宽自身财源的空间。各街镇可通过培植税收增量、实施项目财力奖补、小城镇开发配套费和土地收益获得更多的财力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和整治。区级每年统筹安排预算用于农村公路日常维修养护和农村公路水毁补助,其中水毁补助主要用于比较大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路段的抢修保通,是对日常养护的有效补充,也是为解决各街镇因资金不足无法实施的

较大的农村公路灾毁项目的。水毁补助会根据当年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努力保障农村公路的养护和整治需求。

二、农村道路水毁治理从2022年开始采用街镇申报财政、交通专人核实确定项目联合下达资金计划的流程,在去年实施过程中,切实规范了水毁治理流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建议继续采用。为进一步提高水毁治理效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对申报项目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及时下达资金计划,同时建议各街镇及时上报水毁发生情况并制定整治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做好水毁整治资料收集,把好施工质量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3612

(联系人:张琳琳;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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