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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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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第1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政策进行调整、优化的问题

根据区规资局协助办理回复意见,近年来,国家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耕地保护政策措施,旨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耕地进出平衡是站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高度出台的一项重大改革制度,是针对耕地在农用地之间无序转换用途等行为采取的约束性措施,也是对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进一步强化,对确保耕地用途、坚守耕地红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重庆市实施耕地进出平衡指导意见(试行)》(渝耕保专〔2022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一是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二是经批准的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占用一般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必须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把减少的耕地补回来。

鉴于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要求,为推进耕地进出平衡政策落地见效,保障我区新建农村道路及时开工建设,区规资局研究制定了《长寿区新建农村道路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实施导则》(长耕保专办〔20224,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农村道路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流程。下一步,区规资局将进一步做好依法依规保障农村道路建设用地,主要为: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协调,结合三区三线划定优化调整政策,实事求是地对划定不实予以优化调整,保障农村道路建设空间;二是做好进出平衡管理,及时组织方案联合会审,强化政策宣讲、恢复地块上图入库等工作,确保农村道路建设及时高效落实进出平衡

二、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道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责任主体为街镇和行政村,村道建设和管理应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在自行调整土地和筹集缺口资金后实施。目前我区村道公路建设的业主原则上由所在街镇承担,国家进行资金补助。  

为加强我区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我区已制定《长寿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农村道路补助标准,即对路面宽度3.5米农村道路硬化补助标准65万元/公里,其中市级补助60万元/公里,区级财政配套补助5万元/公里。路面宽度5米农村道路硬化补助标准85万元/公里,其中市级补助60万元/公里,区级财政配套补助25万元/公里。前期已征求区交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包括各街镇、区财政局等部门),均无修改意见。对于道路建设中可能存在资金缺口的问题,建议各街镇积极争取扶贫、移民、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资金统筹用于交通建设,减轻街镇财政压力。

三、关于重点提升农村不足500米长的断头路、通组通户路的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长寿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道路要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路网结构,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目前,长寿区农村道路总里程3297公里,实现村民小组通畅率100%。为更好满足群众出行、生产生活需求,十四五我区将继续实施村民小组通畅工程约300公里,进一步加宽加密农村公路网络,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为减轻村民和街镇负担,国家以及长寿区政府对农村道路的硬化实行经费补助的扶持政策,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村道公路,经申报后安排补助资金予以实施。目前,关于小于500米的道路,因不满足小交通量农村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暂无法纳入交通项目规划和补助。建议您咨询区农委可否纳入公益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3620

(联系人:孙林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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