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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25-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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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的建议(第22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的目的

全区从2011年开始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由区级给予专项资金补助,通过政策实施,切实带动和推进村级民主建设,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促进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农村小型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进一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二、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的程序

全区的村级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民主议定项目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即村民议事会成员负责收集本辖区村民对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的意见,其次提交村民议事会、村支“两委”会协商,再次由村民议事会决定实施内容及方式,最后交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整个流程就是推进村级民主的过程,根据群众需求和轻重缓解来决定项目实施的顺序,镇街需要充分调动村民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村民的主人翁使命感,尽可能提高村民的能动性,主动投入到项目后期维护中来。

三、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的组织保障。

为更好地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区级成立了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工作协调小组,镇街有属地监督责任,镇街相应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街镇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主抓,街镇民政、财政、建管办、农服中心和驻村干部等人员参加的管理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宣传动员,对各村工作程序、会议记录、表决情况、项目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对各村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进行调查并总结经验。参考八颗街道和晏家的街道的做法,由街道牵头,民政、财政、建管办、农服中心和驻村干部一起对项目的规划和申报、监督、验收进行全程把关,做好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提高项目的科学规划和项目质量。

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的资金保障

2021年以来,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资金按照基数、人口、面积、高山、行政区划等因素,调整到10-17万元/村不等,2021-2025年的资金都予以保障,根据需要,可以调剂使用3年内的资金打捆使用。如果是相应主管部门能解决的资金,建议由相应部门予以解决,该项目仅用于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解决之外的小项目。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佳审签。感谢您对我区村级公共服务项目的关心、支持与理解。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2614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33174

联系人:邓彦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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