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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一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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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本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及基础设施的建议》(第221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农村养老工作一直是我局重要工作之一。近年来,我局以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为导向,通过完善养老设施建设、加强走访帮扶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举措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丰富完善农村养老平台阵地。

一是大力实施镇(街)街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提高农村养老设施的保障能力。我区在积极争取市级部门支持的同时,每年按照特困供养金的20%测算敬老院管维费用于农村敬老院的维修改造,将区级留存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的80%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敬老院的设施设备配置进一步完善,整体适老化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二是加快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互助点建设,推动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通过依托已有敬老院、卫生院以及选址新建等途径建设镇养老服务中心,目前除万顺、石堰和海棠3个镇的养老服务中心外,其余9个镇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其中龙河镇养老服务中心依托镇卫生院建设,正在确定运营方案。依托原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和村委会等场所增设功能室,打造村级互助养老点,主要为辖区老人提供紧急救援和走访帮扶等养老服务,目前正在试点推进。三是分区划片,建设区域性老年养护院。为了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元化和品质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区选址在石堰沙石和八颗鹿坪分别建设一所老年养护院,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初步设施审核,预计10月底可以进场施工,2023年底可以完成项目主体建设。

二、加强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力量配置。通过劳务派遣,为每个敬老院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协助院长开展日常管理,提升敬老院的管理服务质量。二是拓展农村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对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每个镇打捆补助100万元,确保每个镇养老服务中心具备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和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功能。三是整合资源,促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大力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社区、医疗、物业、养老机构合作,为居家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通过购买服务为敬老院老人提供心理慰藉和文化活动等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三、加强日常走访帮扶,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走深走实。

为了有效开展农村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我局先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建立和定期探访工作的通知》(长民政〔2018155)和《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信息台账建立和定期巡访工作的通知》(长民政〔2019142)等政策文件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的走访帮扶和管理服务。一是建立信息台账。对全区留守老人、分散特困老人以及其他需要关怀帮扶的农村老人建立了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较为准确掌握辖区走访帮扶老人的数量规模、基本分布、主要特征、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信息二是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对全区留守老人、分散特困老人以及其他需要关怀帮扶的农村老人开展定期走访帮扶制度。要求街镇建立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民政办牵头落实,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的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书记巴顿审签。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2622日         

联系人:余蓝

联系电话:023-40244013

邮政编号: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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