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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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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邓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关爱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一是2021年成立长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重庆市长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建立了多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配备儿童督导员19、儿童主任269,覆盖全区所有街镇和村居,配备率100%抓好全区所有村居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分级分批组织培训,有效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素质,培训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力度,2021年政府购买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社工项目投入10万元,2020增长100%是成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区救助管理站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开通了救助保护专用热线,并明确专人从事儿童福利工作,加强对遭受监护侵害、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等未成年人实施监管和救助。五是做实儿童福利兜底保障2022上半年发放53名孤儿、染儿基本生活保障金38.65万元,补差发放17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61.69万元,发放13名孤儿助学金6.24万元,发放1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4.68万元。街镇通过利用元旦、春节和六一等时机加大走访慰问力度,对辖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探访巡视覆盖率达100%

二、加强涉毒家庭未成年人经济保障

(一)纳入社会救助

根据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我户籍的困难家庭,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以及其他特殊困难情况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可由户主向所属镇街社会救助窗口提出救助申请。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63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15。如毒人员家庭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街镇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近年来,1562名儿童纳入了残疾补助、低保、建档贫困户等保障范围,对生活和医疗困难的329名儿童及时提供临时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

(二)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

根据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规定,户籍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或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可以申请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1225元。当前我区有16名儿童因父母涉毒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各街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也主动发现,将符合条件儿童纳入。

三、关于未成年人关怀体系

已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多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同时成立了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区救助管理站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开通了救助保护专用热线,并明确专人从事儿童福利工作,加强对遭受监护侵害、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等未成年人实施监管和救助。全区配备儿童督导员19、儿童主任269定期对困境儿童家庭进行走访,及时发现困难家庭未成年人遇到的问题,上报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关于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在实际工作中,本着以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未成年人在其父母服刑或强制戒毒期间首选其近亲属代为监护。在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代为监护。近年来,我局会同教委、公安、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相伴成长、合力监护专项行动,建立落实监护干预机制,落实了924名监护缺失监护较差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监护责任彻底消除了无人监护现象,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教育帮扶。我局将会同教委,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家庭原因造成辍学的现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失学、不辍学。把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入学作为重点监测群体,与公安等部门积极联动、密切配合,及时核查跟踪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安排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二是建立完善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信息交换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人口信息为基础,加强司法、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配合,系统梳理属地内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信息,全面、准确、动态掌握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失学、失管和生活困难等信息,为各部门及社会机构开展精准帮扶、有效帮扶提供坚实基础。

三是构建心理救助体系整合包括群团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在内的社会各方资源,建立全区志愿服务心理帮扶人才库,建立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一对一心理帮扶和服务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和志愿帮扶活动,为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发展提供个性化、及时、可持续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纳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其他部门及时发现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面临的现实困难,进一步完善包括服务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困境儿童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鼓励引导民间慈善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社会救助和关爱保护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儿童福利、低保等社会保障和救助范围。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此复函已经李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2616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52679

人:雍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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