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6号建议的复函
梅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经开区‘首席代表’制度的建议”(第256号建议)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长寿区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于2017年出台《关于在长寿经开区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的通知》(长寿委发〔2017〕20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经开区首席代表制。区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委等行政审批部门各授权1名业务骨干作为首席代表进驻长寿经开区,派出单位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明确首席代表职权和责任,全权负责37项规、建、管审批事项的收件、审查及办结等一站式服务,同时还负责园区范围内项目监管、招投标监管、资金申报等业务经开区与部门之间工作协调。经开区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缩短了项目审批周期,使项目平均审批速度提高60%以上,促进了行政审批提质生效,得到了经开区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但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个别区级部门经开区首席代表缺位或人员授权不到位,经开区首席代表制度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给经开区企业办事带来不便。今年以来我办与经开区党政办先后几次就经开区首席代表、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涉企服务等问题进行协调,并召集区级相关部门和经开区内设机构进行座谈。制定《部分区级行政审批服务入驻长寿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方案》上报区政府,该方案于2021年4月27日十八届13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进驻单位及项目:区发改委等11个单位、项目备案等60个项目作为首批入驻的单位及项目,后期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再行调整。
二、运行管理:长寿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接受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指导,日常运行管理由长寿经开区管委会经济运行局负责。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入驻事项和人员业务培训,入驻事项运行效果受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长寿经开区经济运行局考核,并定期将运行效果向区政府和长寿经开区管委会进行汇报。
三、运行方式: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以服务清单形式委托入驻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由长寿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派员负责,相关区级部门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帮办代办业务;入驻事项将业务网络和业务系统延伸到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授权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受理业务并开展业务流转,相关区级部门接收业务申请后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业务量大、专业性强的部门如区发改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按《关于在长寿经开区实行审批首席代表制的通知》(长寿委发〔2017〕20号)派驻“首席代表”负责长寿经开区业务现场审批。
下一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将按区政府部署,督促区级相关部门按要求入驻事项、配齐人员、配置设备、开展业务培训。积极推进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整体入驻经开区,进一步发挥经开区“首席代表”作用,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服务。积极探索涉及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或市场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确保园区事园区办。
此复函已经伍文波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向睿;联系电话:40404929;邮编: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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